近日,中國航空運輸協會接連對四家貨運公司開出"罰單",注銷了圓通、韻達、匯行、啟昊四家公司的二類航空貨運代理資質,并請各航空公司終止相關合作,不承運其攬收貨物。
之所以開出這一罰單,源于今年10月22日,南航CZ6524航班在遼寧大連落地后發(fā)生的貨物燃燒事件。上述四家公司的瞞報、謊報行為險些釀成惡果。那么這一險情為何能夠發(fā)生呢?
負責10月22日貨物燃燒事件調查處置工作的大連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劉鐵回憶說,自燃發(fā)生在卸貨以后,罪魁禍首是一盒發(fā)自浙江某戶外用品店的禁運危險品--耐風火柴。
劉鐵:我們接到報警以后趕到南航貨運倉庫后邊,火已經滅了,已經隔離了起來,我們對貨物進行了檢查,發(fā)現是一個小紙殼箱,鑿了兩個洞,把里頭的內容物引燃的,是戶外火柴,經過碰撞擠壓自燃了。
記者:這種火柴正常是可以來運輸的嗎?
劉鐵:是不允許航空運輸的。貨運代理公司偽報品名,貨的品名是標書和軸承,并沒有報具體的所有東西的名稱。
經調查認定,這一事件的三個責任主體韻達、匯行和啟昊在層層轉交的過程中,都沒有向貨主盡到危險品運輸告知的義務,中航協將此定性為相關責任人涉嫌故意將危險品謊報為普通貨物進行航空運輸的嚴重事件,于11月7日發(fā)布事件處理通報,注銷了他們航空銷售代理公司的資格認證。進一步調查中還發(fā)現,在同樣一個航班中,還有2宗含有鋰電池物品的實際托運人為上海圓通速遞有限公司。因為其沒有對這些貨物按照操作規(guī)程驗貨、分類,導致謊報為普通貨物的危險品交運航空公司,圓通也因此遭到相同的處罰。中航協副秘書長段開洪昨天接受采訪時說,除了吊銷資格,有無進一步的處罰得等其它相關部門的決定。
段開洪:代理托運人謊報、瞞報的事件前段時間也陸續(xù)發(fā)生過,這一次比較嚴重。因為航協主要是管理單位,不是一個有處罰權力的執(zhí)法單位,真正處罰權是工商或公安,如果影響大的事故那就不是由我們航協來管,應該由公安或司法部門來管。
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整頓專門針對航空貨運代理企業(yè),在為期兩個月的整頓期內,中航協將暫停貨運代理資質認證,并將對違規(guī)企業(yè)從快從嚴處理。同時,中航協還將建立貨運代理安全審計制度,逐步實現對代理公司的分類按級管理,以及對全國航空貨運代理企業(yè)的從業(yè)人員強制進行航空運輸危險品基礎知識普及培訓。
據了解,二類航空貨運代理資格,是指經營國內航線除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航線外的民航航空貨物運輸銷售代理資格,資格認證有效期為三年。
針對消費者關心的圓通、韻達快遞郵件寄送速度,是否都將受到處罰的影響一事,中航協表示,此次被注銷二類貨運代理資質的4家公司都在上海,圓通、韻達在全國其他地區(qū)的網點不受影響。
中航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快遞公司對于航空運輸通道非常依賴,所以不能“一棒子打死”。